國中數學語用商榷(轉貼)
這一篇是單維彰教授,針對國中階段有待商榷的習慣教學用語,所做的說明。
有很多值得國中教師深思的內容,非常值得一看。
以下為簡單的摘要。
移項
上面解方程式的過程,可以稱為「移項」嗎?
我們都知道多項式中「項」的定義,那麼,上面的步驟中,移了哪一項?
方程
方程分兩種。
求解的那種方程是 equation of unknowns,未知數的等式。
對應坐標平面上圖形的那種方程式是 equation of variables,變數的等式。
李善蘭並未使用「方程式」表述坐標平面上的圖形,他說的是「代數式」。
不要對初學者混用「解」的說法。
在剛開始的時候,建議說「有無窮多組滿足 2x−y=3 的 x 和 y」。
比例
數學課本刻意規定 a:b 的 b≠0 只是為了方便定義比值。
但是這個短暫的便利性卻導致後面多重的數學內部不一致性,實在是得不償失的。
拋物線
直接把 的函數圖形稱為「二次曲線」並不減損國中生的數學理解,而且這個名稱將可順利地銜接高中數學課程。
解與根
解」和「根」經常被混用,但它們不是同義詞,它們彼此的關係是:
x=1 是方程式 的解(solution),
而它是多項式 的根(root),他也是函數 的根。
重根
很久以前,國中生學到的是:像 種方程「無實根」或者沒有實數解。當時這種說法在國中還算有意義,因為當年的國三選修課程就有複數。
後來複數內容從國中刪除了,經過許多年,國中教育現場總算戒除了「無實根」的習慣用語,而改說「無解」。
如今,本文提倡國中教師連「重根」也一併戒掉,直接說「有一個解」就好了。
如此一來,二次方程可能有 2 個解、1 個解,或者沒有解,合併而言可以說二次方程「至多有兩個解」,不是也很「順」嗎?